“俺叫雷蒙德,原先在布瑞尔镇种地,后来听说兽人打到过了希,希,希尔斯布雷德丘陵,镇长和镇子的男爵一拍大腿,把周围村庄的老少爷们儿拉在一起,准备跟兽人干他娘的一仗!”
“集合民兵的那天,镇长在广场上熬了一大锅肉粥,闻起来香极了。”
“男爵说,这次大伙随便吃,吃饱为止。一大帮人跟见了厕所的苍蝇似的,嗡一下子就挤到粥锅旁边了。”
“那会儿俺又瘦又小,没挤过最开始那帮人。不过这样也好,因为很快就有负责维持秩序的家伙冲出来,给那帮抢粥的一人儿一鞭子。”
“哼,疤眼那个混蛋,他趁着队长不注意,往俺身上甩了两鞭子,打的肉都翻出来了啊!要不是圣光保佑,俺恐怕连第一天晚上都扛不过去。”
熊一样的壮汉直起身子,将羽毛笔插回墨水瓶,然后拿起手掌大的本子,迎光看了看刚刚自己写下的几行字,心满意足地点点头,然后小心翼翼地吹干纸上的墨水。
小本的皮质封面上,歪歪扭扭地写着《布瑞尔的雷蒙德传奇》,“传奇”这个单词还没跟前文一行,在它的上方,有两块黑色的污迹。
好吧,对于一位利用业余时间完成扫盲的大兵来说,这已经是不错的水准了。
“咚咚咚。”
还算厚实的门外传来了指节敲击的声音,壮汉面色一凛,他伸出食指摁了摁纸面上的文字,确定墨水已经干了之后,便用力合上本子,扔进手边的抽匣里,还不忘加上一道锁。
“谁啊?”雷蒙德半向后仰头道。
“雷蒙德中队长,团长有令,让您去团指挥部一趟。”
雷蒙德站起身来,推开凳子,随手将挂在床头的军服带下来,一边往自己身上套一边询问道:“团长有说是什么事儿吗?”
“团长没说。”
来自布瑞尔的战士听出对方的话外音,他推开房间木门,“哦,那你知道些什么?”
“这个,也没啥,”让过门开的传令兵挠挠自己的后脑勺,“就是几个侦查中队的狼崽子说,他们碰上了一个穿挺好衣服的文人,他说自己是奉国王之命,来咱们团宣布些事情的。”
“哦?”
套好了衣服的雷蒙德推着传令兵先走,自己则跟在后方,“那帮小崽子验没验对方身上的通关文书?别稀里糊涂地把占星人带进营地里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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